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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莒县红四月家电有限公司
参与项目及编号
DD20090314562120
违约情形
采购人投诉下单后两个月,供应商迟迟不确认订单、不供货也不主动联系采购人沟通,采购人主动联系后,供应商解释为“因为跨区域,对方不能履行发货”。经沟通确认,该供应商不供货原因为缺货,并承认整个过程中确实没有主动联系采购人。
处理结果
暂停电子卖场交易资格3个月并予以公示
处理依据
《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没有在承诺的供货期限内及时供货或提供售后服务的”。
处理日期
2020-11-16 15:30:00
届满日期
2021-02-16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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