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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问 函
询问项目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包 号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公告时间 | 年 月 日 | 中标(成交)公告时间 | 年 月 日 | |||
更正公告时间 (包含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 年 月 日 | 终止公告时间 (包含废标和采购任务取消) | 年 月 日 | |||
询问供应商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询问事项及相关请求(纸张不够另附) | 分 类 | □ 采购文件 □ 采购过程 □ 中标或成交结果 | ||||
请逐条列明询问事项及相关请求。 询问事项1: 相关请求: 询问事项2 ...... | ||||||
签字 或盖人名章 | 公章 | |||||
日期 | ||||||
询问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有歧义或表述不清,或了解本公司投标被拒绝详细理由等事项,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2.采购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答复询问供应商。 3.如供应商询问事项涉及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采购中心不予答复,向供应商说明理由和依据。 询问事项超出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中心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4.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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