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07年8月29日
项目名称: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信息类产品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补充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GC-H070008-3
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政策性功能,同时加强对中央国家机关信息类产品使用的安全防护,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就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信息类产品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补充招标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内容:
1、 本次招标含下述包次,投标人可以投报全部包,也可以投报多包、一包或某一包中的某一类产品或其中单一品目,中标的最小单位为各分包某一类产品中的某一品目。
1) 涉密设备:
A、 公文智能交换系统 采购预算2000万元
B、 消磁机 采购预算500万元
C、 涉密信息载体销毁设备(碎纸机、光盘/U盘粉碎机) 采购预算500万元
2) 计算机:
A、 屏式计算机(主机显示器一体机) 共2000台
B、 图形工作站 1000台/每个机型,共5000台
3) 专用电话机:
A、 IP电话 采购预算3000万元
B、 可视电话 采购预算1000万元
C、 集团电话 采购预算1000万元
D、 特殊功能电话机 采购预算200万元
E、 对讲机 采购预算1000万元
4)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
A、 国产通用软件(数据库软件、中间件软件、网络管理软件、操作系统、文字处理软件、财务管理软件、人事管理软件、档案管理软件、应急预案与演练系统、防病毒软件、电子邮件系统、CA认证系统) 采购预算2000万元
B、 网络设备(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 采购预算1000万元
C、 网络安全专用设备(解决方案)(包含:涉密网络计算机、网闸、其他网络安全专用解决方案等) 采购预算1000万元
注:上述各包采购预算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管理系统前期统计数据,本期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合同约定为准。
2、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3、 供货范围:全国供货。
4、 交货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不超过合同签订日起30日,其他各类产品最长不超过合同签订日起7日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及地点交货。
5、 本期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自公布中标结果日起至2008年3月31日,采购中心将根据执行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本期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延长有效期的要约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央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
二、 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
3、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投标货物必须在中国生产。
4、 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因注册经营范围限制等原因不能直接销售的,可以委托唯一的最高级别代理商投标,但投标人需要在投标前递交书面申请及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要求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事项、制造厂商无法直投情况的说明且必须由制造厂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制造厂商的公章)并得到采购中心的书面确认,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5、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6、 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信息类产品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的中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图形工作站除外)。
7、 投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包次的投标人需要在投标前递交投标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只有被审核通过方可获得投标资格。
三、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进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预装正版软件的投标产品以及中小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以下或企业总人数少于500人)将在评标时获得竞争优势。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登陆电子投标系统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用户名和密码,与投标人注册及申请下载标书时使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相同。未注册用户需要先完成注册工作,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需要递交书面申请及货物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要求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事项、制造厂商无法直投情况的说明且必须由制造厂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制造厂商的公章,货物制造厂家授权书格式请致电83084967/68领取)。
往期协议供货项目的投标人,可使用既有的合同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投标系统领取标书,不需要再次注册。
五、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07年9月24日9:30至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铁道大厦(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世纪坛正南300米路东)。
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9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六、 投标注意事项
1、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投标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数据的填报维护工作,并将所有数据导出打印为对应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数据库中填报的数据与文本文件不符而可能导致的风险及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系统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关闭),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于投标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
3、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4、本项目不举行开标仪式,开标信息和数据(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中心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将按照投标人在投标系统中登记的电子邮箱,邮件送达给投报不同分包的投标人。
5、本项目的所有公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中标结果等内容),将会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公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院1号楼622房间(府右街北口向西100米路南)
邮政编码:100017
电 话:(010)83084967\69\68
传 真:(010)83084964\67
联 系 人:范清宇 陈云飞 黄涛
开 户 行: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帐号:0124014400000086